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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07-2015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中引用的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術語和定義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
以糧谷為主要原料,采用小曲為糖化發酵劑,經傳統固態糖化、小容量容器固態發酵,蒸餾、儲存、勾兌、包裝而成的,不使用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質的白酒。
小容量容器
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凈容量≤60L的容器。
產品分類
高度酒:酒精度為40%vol~69%vol。
低度酒:酒精度為25%vol~39%vol。
技術要求
原輔料要求
糧谷:應符合 GB 2715 的規定。
生產加工用水: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其他原輔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輔料。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檢驗方法
酒精度a/(%vol) GB/T 10345
a 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本標準中有關酒精度的測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以乙酸計)/(g/L) GB/T 10345
總酯(以乙酸乙酯計)/(g/L) GB/T 10345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