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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1777-2016 地理標志產品 富裕老窖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富裕老窖酒的術語和定義、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高梁、小麥、釀造用水為原料,以大曲(中高溫曲)為糖化發酵劑,以稻殼為填充料,經濃香、芝麻香分型發酵、分型陳貯、勾調、過濾、灌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昧物質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保護的富裕老窖酒。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富裕老窖酒: 以富裕種植的優質糯高粱、小麥、釀造用水為原料,并在特定地域范圍內按富裕老窖酒傳統工藝生產的酒。
酒齡: 富裕老窖酒的基酒與調味酒在陶壇中貯存老熟的時間,以年為單位。
發酵周期: 從開窖起糟、配料、上甑、蒸餾、出甑打量水、攤晾下曲后入窖發酵至下一次開窖起糟的時間,為一輪發酵周期,如此不斷循環。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黑龍江省富裕縣富裕鎮、二道灣鎮、富海鎮、富路鎮、龍安橋鎮、塔哈鎮、忠厚鄉、友誼鄉、紹文鄉、繁榮鄉等10個鄉鎮現轄行政區域,見附錄A。
要求
原輔料要求
高粱: 采用產于富裕縣的糯高粱及東北地區優質釀酒高梁,符合 GB/T 8231 的要求。
小麥: 應符合 GB 1351 的要求。
釀造用水: 取自產地保護范圍內的嫩江、烏裕爾河地下水,并應符合 GB 5749 的要求。釀酒加量水為85°C以上熱水。
糖化發酵劑: 大曲(中高溫曲),呈磚型, 呈灰白色,曲皮薄,斷面色澤均勻,菌絲生長豐滿。
稻殼: 產于松嫩平原,要求當年新鮮稻殼,顏色呈金黃色,干燥、無污染、無霉變。
釀造環境
富裕老窖酒原產地位于黑龍江省嫩江平原,地處東經124°0'24"~125°2'06",北緯47°18'24"~48°1'48"。這里土壤深厚肥沃,有一江一河一泉(嫩江、烏裕爾河、地下泉水)形成的豐富水源。全年四季分明、光線充足、氣候溫差大、夏季平均氣溫20°C左右,年平均降雨量達100mm~700mm左右。在東北*的土壤、溫度和水系的生態環境下,孕育了不同功能的微生物菌群,及長期生產形成了富裕老窖復雜的釀酒微生物棲息體系,這些有益微生物的繁衍是形成富裕老窖酒*風格的基礎。
生產工藝要求
濃香、芝麻香分型發酵、分型陳貯
濃香工藝: 采用人工泥窖,續查老五甑,發酵期為60d,雙輪發酵為120d,緩火蒸餾,量質摘酒,分級貯存,傳統陶壇自然老熟,陳貯三年為濃香基酒。
芝麻香工藝: 采用條石窖,多糧配料,大曲(中高溫配方使用)為糖化發酵劑,續查混蒸,多糧多輪次45~120d發酵。要求高溫潤料、高溫曲、高溫堆積、量質摘酒,分質陳貯作為芝麻香基酒。
勾調: 濃香、芝麻香比例為8:2。
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衛生指標
應符合 GB 2757 中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質量應符合相應標準和有關規定。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
真菌毒素*
應符合 GB 2761 及有關的規定。
其它污染物*
應符合 GB 2762 及有關的規定。
農藥大殘留*
應符合 GB 2763 及有關的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T 23544 的要求。
試驗方法
感官指標檢驗
按 GB/T 10345-2007 中第5章規定執行。
理化指標檢驗
酒精度、總酸、總酯、己酸乙酯、固形物: 分別按 GB/T 10345-2007 中第6章、第7章、第8章、第11章、第9章規定執行。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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