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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04-2008 地理標志產品 賀蘭山東麓葡萄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的術語和定義、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賀蘭山東麓葡萄酒。
術語和定義
GB15037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賀蘭山東麓葡萄酒 wine in Helan mountain east region
在本標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規定的范圍內生產的適合于釀酒的新鮮葡萄為原料,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釀制的葡萄酒。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范圍,見附錄A。
產品分類
按色澤分類
白葡萄酒。
紅葡萄酒
桃紅葡萄酒。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類
平靜葡萄酒。
起泡葡萄酒。
按含糖量分類
干型。
半干型。
半甜型。
甜型。
要求
原料要求
產地要求
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原料應產自本標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規定的保護范圍內 。
品種要求
紅色品種: 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蛇龍珠(Cabernet Gernischt)、美樂(Merlot)、品麗珠(Cabernet France)、西拉(Syrah)、黑比諾(Pinot Noir)、佳美(Gamay)等。
白色品種: 霞多麗(Chardonnay)、貴人香(Itailian Riesling)、 雷司令(Grey Rierling)、長相思(Sauvignon Blanc)、白詩南(Chenin Blanc)、賽美容(Semillon)、瓊瑤漿(Gewurz tiaminer)等。
葡萄質量要求
釀造賀蘭山 東麓葡萄酒的葡萄含糖量應≥190g/L,著色均勻,果粒新鮮、潔凈,無病蟲果、霉爛果、裂果、生青果、僵果。
葡萄生長環境
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地大氣環境應符合 GB 3905;葡萄園灌溉水質量標準應符合 GB 5084。
葡萄生產要求
賀蘭山東麓釀酒葡萄生產操作規程包括農藥、肥料應符合 NY/T 393、NY/T 394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規定。
衛生指標
衛生指標應符合 GB 2758 的規定。
檢驗方法
理化指標
酒精度(20°C)/(% vol)
按 GB 15038 規定方法檢驗。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本標準中有關酒精度的測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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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電子KEM 數顯酒精濃度計 ALM-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