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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61/0016-2016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元寶楓籽油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元寶楓籽油的術語、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元寶楓種仁、經CO2超臨界萃取或經壓榨法加工而成的元寶楓籽原油,也適用于元寶楓籽及原油通過精煉、灌裝、包裝直接供食用的元寶楓籽油。
術語和定義
GB 1536 第三章3.1~3.23所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壓榨元寶楓籽油
元寶楓籽經壓榨加工生產的油。
二氧化碳萃取元寶楓籽油
元寶楓籽經CO2超臨界工藝制取的油。
元寶楓原油
未經任何處理的不能直接供人類食用的元寶楓籽油。
成品元寶楓籽油
經處理符合本標準成品油質量指標和衛生要求的直接供人類食用的元寶楓籽油。
產品分類
元寶楓籽油依加工過程不同分為元寶楓籽原油、成品元寶楓籽油。
技術要求
原料及加工助劑要求
元寶楓籽: 具有自然干燥元寶楓籽應有的外觀、氣味、無霉變、無異味,并符合 GB 19641 的規定。
氫氧化鈉: 應符合 GB 5175 的規定。
活性白土: 應符合 GB 25571 的規定。
生產用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特征指標
應符合表1的規定。
質量等級指標
元寶楓籽油質量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壓榨成品元寶楓籽油、二氧化碳萃取元寶楓籽油
應符合表3的規定。
農藥殘留*
按 GB 2763 規定執行。
原料、食品添加劑
原料、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及使用量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
不得添加法律、法規、國家部門規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所規定許可以外的任何物質。
檢驗方法
質量指標
折光指數檢驗: 按GB/T 5527規定執行。
GB/T 5527-2010 動植物油脂 折光指數的測定
碘值檢驗: 按 GB/T 5532 規定執行。
GB/T 5532-2008 動植物油脂 碘值的測定
酸值檢驗: 按 GB/T 5530 規定執行。
GB/T 5530-2005 動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測定(2017-3-1作廢)。
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過氧化值檢驗: 按 GB/T 5538 規定執行。
GB/T 5538-2005 動植物油脂 過氧化值測定(2017-3-1作廢)。
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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