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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ZLZ 005-2019 金寨靈芝孢子油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金寨靈芝孢子油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金寨靈芝的干燥孢子為原料,經精選、破壁、制粒、超臨界萃取、包裝等工藝精制而成的靈芝孢子油。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金寨靈芝孢子油
以金寨靈芝的干燥孢子為原料,經破壁、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分離制成的油脂提取物。
技術要求
工藝要求
原、輔料要求
原料:金寨靈芝孢子粉,應符合附錄B的規定及相應的安全標準和/或有關規定。
水: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四部純化水的相應規定。
二氧化碳:應符合 GB 2760 要求。
工藝流程
金寨靈芝孢子粉原料→精選→破壁→制粒→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分離→產品
產品要求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標志性成分: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檢驗方法
過氧化值,g/100g ≤ 0.25 GB 5009.227
GB 5009.227-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酸價,mgKOH/g ≤ 15 GB 5009.229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